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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拟依据地区发展程度确定投资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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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世界日报》缅甸版6月11日讯:缅甸投资委员会消息,目前正在修订的缅甸投资法草案中,将依据政府所划分的区域来确定投资者所享有的免税年限。据缅甸投资委员会秘书长吴昂耐乌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缅甸各省邦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和吸引更多的投资。欠发达地区将被划分为第一区,投资者在该区域投资可自盈利年起享有7年免税权;较发达地区为第二区,投资者可自盈利年起享有5年免税权;发达地区为第三区,投资者可自盈利年起享有3年免税权。据悉,缅甸投资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各省邦发展状况划分区域,并会不定期进行调整,且投资者在委员会规定的经济领域内投资才能享有免税权。新的缅甸投资法预计于2016年内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