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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将于2016年授予第二批外资银行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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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缅甸时报》12月15日报道,缅甸央行昨日表示,将于2016年初开始第二轮外资银行经营许可授予工作。缅央行称第二轮许可授予工作主要目的是授予“额外的邻近和重要贸易合作经济体”的银行以经营许可,以进一步促进目前的经济合作。在第一轮成功获得经营许可的是总部设在中国、澳大利亚、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的银行,以上这些国家的银行将不能参与第二轮经营许可授予。在缅甸已设有或有正在审批中的代表处的外资银行可以参与本轮经营许可授予。本地批发银行业务许可将通过分支机构授予,项目意向书将于2016年发布。

通过激烈的竞争,去年10月1日,共有9家外资银行获得经营许可,他们将有一年时间来进行运营准备以通过缅甸央行的审批。这9家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澳新银行、曼谷银行、三菱东京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马来西亚银行、新加坡华侨银行和新加坡大华银行,都已经在缅甸开设分行。缅甸授予银行的经营许可有许多限制:外资银行只能贷款给外资企业以及本地银行。外资银行可以与当地贷款银行合作提供附加业务,但是不能参与到零售业务中。这标志着50年来外资银行第一次在缅甸开展业务,缅甸自从1963年开始不允许外资银行开展业务,那时候的14家外资银行都被国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