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我国云南省境外的“金三角”是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长期以来其产毒、贩毒活动严重威胁我省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安全。20世纪90年代初,为杜绝毒品对全人类和我国的危害,我省沿边州(市)以替代经济消除毒品的模式受到周边国家欢迎,在国际社会引起良好反响,被联合国禁毒署誉为“绿色禁毒工程”,这就是“勐海模式”,从而拉开了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发展工作的序幕。2006年国务院出台【国函22号】文件明确支持云南省及各地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到缅甸、老挝北部开展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带动原传统罂粟种植区的烟农们种植粮食、橡胶、甘蔗、茶叶、水果和药材等农林作物,解决他们的生计,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从源头上根除毒品的危害。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禁毒替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替代发展队伍也初具规模,为国内市场提供了大量优质、绿色的农林产品。实践表明,独具特色的替代发展是对国际禁毒实践的一大创新,是对国际禁毒理论的一大创新,是对国际禁毒模式的一大创新,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禁毒事业的一大贡献。
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发展工作的需要孕育而生的,是政府联系行业、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行业宣传、行业监督以及维护企业权益的职能。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协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使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与发展工作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树立替代企业新形象及对替代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而让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替代发展工作,省替代协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系列标识,具体征集说明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会徽;
(二)替代产品标识;
(三)替代发展志愿者标识及宣传用语。
二、征集范围:
(一)全国关心和支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的人士和社会大众;
(二)具有较高设计水平的设计公司、广告公司、设计师及有独特创意构想的个人。
三、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充分体现禁毒替代发展的目的、宗旨和意义;
(二)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内容健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避免与其他标识相近或类似;
(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采用彩色设计,各标识之间紧密联系,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四)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应为新创作、从未发表过的作品,设计稿用电脑绘制,并附有创作理念的文字说明。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应提供A4纸规格书面稿件一份(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二)应征作品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请于2010年3月22日前送达,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三)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并应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同时,提交原创声明,并签名;征集稿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协会或评审小组有权根据需要对投稿人提供的征集稿进行修改或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征集稿进行组合使用,投稿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征集截稿后,将邀请有关政府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选出最终采用作品;
(二)作品一旦采用,将在媒体公布,并予以奖励。最终采用作品将获得奖金1000元/项,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将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
(三)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投稿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相关声明:
(一)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无关;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所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四)征集作品定稿后形成的标识的知识产权归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说明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与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昆明市解决,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云媛
电话:0871-4146086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大楼6楼6G室
邮编:650032
E-mail:yntx522@126.com
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