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社会管理有关精神,积极探索转移政府职能,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新路子,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发〔2010〕39号)要求,《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云民民〔2011〕29号)规定,以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民民〔2011〕87号)的安排部署,2011年10月31日至2012年4月25日,经宣传动员、申报、参评资格审核、公告参评资格、自评、评估专家小组实评、评估委员会评审、向社会公告评估等级等程序,经对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自愿申请、条件具备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认真评估。
经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委员会审核通过,省民政决定给予云南省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5A级评估等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给予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45家行业协会商务会评估等级的决定》云民民〔2012〕37号)